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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机构设置

    黔南幼专学生处(人民武装部)工作职责

    学生处工作职责

    1.负责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相关制度、办法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
    2.负责专兼职辅导员、班主任队伍建设,指导各二级系(部)做好辅导员、班主任的聘任、培训、管理与考核工作。

    3.负责学风建设和学生班集体建设,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及考核各二级系(部)学生工作与学风建设工作。

    4.负责学生评先评优、奖励、处分及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。

    5.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,组织实施资助工作,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、申请受理及管理。

    6.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,推进宿舍文化建设。

    7.负责国防教育、应征入伍宣传,以及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等相关工作。

    8.负责新生入学、毕业生毕业工作,牵头组织军训、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。

    9.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、教育及咨询服务。

    10.负责学生纪律教育和违纪学生的惩处工作。

    11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

    1.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指示精神,确保上级命令、指示和工作部署在本校全面落实。

    2.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,认真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。

    3.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。

    4.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军事技能训练工作。

    5.负责在全校范围内策划并开展国防教育相关主题活动。

    6.负责学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、组织、服务及相关政策落实工作。

    7.完成学校及上级军事指挥机关、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 

    综合科工作职责

    1.负责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,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的各项制度、办法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
    2.负责专兼职辅导员、班主任队伍建设,指导各二级系(部)做好辅导员、班主任的聘任、培训、管理与考核工作。

    3.负责学风建设、学生班集体建设工作,指导、协调、服务和考核各二级系(部)学生工作及学风建设。

    4.负责学生评先评优及违纪学生惩处工作,组织开展学生纪律教育。

    5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 

    资助科工作职责

    1.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统筹安排、组织协调、文件处理及日常管理。

    2.负责宣传、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,主要包括: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筑梦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服兵役学生资助、校级助学金、社会资助、勤工助学、州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代偿、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等。

    3.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。

    4.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、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、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等资助相关平台的数据填报、更新与维护工作。

    5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 

    宿管科工作职责

    1.负责学生宿舍信息管理,包括每月学生宿舍花名册更新、宿舍管理系统维护、学生床位安排及假期留宿相关工作。

    2.负责宿舍区安全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每月安全隐患排查、卫生检查,并做好学生校外走读台账的整理与更新。

    3.负责领导干部联系寝室工作的安排与落实。

    4.负责星级寝室的评定、监督检查及动态管理工作。

    5.负责“三长制”的具体实施与管理,包括日常运行、监督及各学生社区活动的组织开展。

    6.推进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相关工作。

    7.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建设与指导工作。

    8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

    1.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、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。

    2.负责指导各社区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及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。

    3.负责组织开展辅导员、心理委员等心理育人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工作。

    4.负责提供个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热线服务等工作。

    5.负责主题活动月的策划与组织实施。

    6.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教育推广工作。

    7.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黔南幼专学生处(人民武装部)工作分工

    杨胜飞(学生处处长、人民武装部部长)

    1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主持学生处及校人民武装部全面工作,统筹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资助、宿管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国防教育等各项工作。

    2.履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、党建工作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安全稳定、保密等工作主体责任,加强对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与监督。

    3.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陈晓雪(学生处副处长)

    1.协助处长处理学生处的日常行政事务,以及各类综合性文件的收发、传阅、督办。

    2.熟悉分管科室综合科、心理中心业务工作,对分管科室的岗位工作提出指导性、建设性意见,认真落实所负责工作“一岗双责”要求。

    尹  波(学生处副处长)

    1.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工作。

    2.熟悉分管科室宿管科的业务工作,对分管科室的岗位工作提出指导性、建设性意见,认真落实所负责工作“一岗双责”要求。

    廖德意(学生处综合科科长)

    1.统筹综合科日常事务,负责资料归档、汇报上报、资产统计及学校重大、临时事务协调处理;

    2.组织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和例会筹备;

    3.负责红十字会组织建设、志愿服务及培训活动;

    4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韦忠豪(学生处宿管科科长 武装干事)

    1.统筹宿管科各项工作,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、运行监督及协调保障。

    2.协助推进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建设,具体实施“三长制”管理、日常运行与监督。

    3.指导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建设与活动开展。

    4.协助人民武装部相关工作安排与部署落实。

    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熊  香(学生处资助科科长)

    1.统筹全校学生资助工作,宣传并落实国家、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、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,负责奖助学金的全流程管理。

    2.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。

    3.负责组织开展全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系列活动。

    4.负责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筑梦奖学金等专项工作。

    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林  建(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 武装干事)

    1.负责落实校人民武装部各项工作部署与安排。

    2.负责师生国防教育,组织学生军事训练,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及军事兴趣社团建设。

    3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唐小山(学生处工作人员)

    1.负责学生奖惩相关工作,包括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、优秀毕业生、最美大学生、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评选推荐;负责学生退学、处分、解除处分、退学证明、毕业资格审核等事务。

    2.负责学生档案及学生处档案移交工作;负责高基报表、学生相关数据等报送工作。

    3.负责学生处公章的管理与使用。

    4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唐仲美(学生处工作人员)

    1.协助“三长制”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,负责星级寝室评定的相关工作。

    2.负责宿舍安全隐患排查、学生走读情况摸排、宿舍花名册更新与系统维护、领导干部联系寝室等工作。

    3.负责主题班会及比赛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,承担学生处校园二级网站建设及新闻发布工作。

    4.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    石滔滔(学生处工作人员)

    1.负责国家助学金的相关工作。

    2.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。

    3.负责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与操作。

    4.负责社会各界对学校贫困学生的各类资助对接、落实等工作。

    5.负责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管理工作。

    6.负责州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、贷款代偿资助的申报审核与落实工作。

    7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王思俨(学生处工作人员)

    1.负责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相关工作。

    2.负责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,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学费减免、专项助学金审核发放,以及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相关工作。

    3.负责校级奖学金、校级助学金、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相关工作。

    4.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,包括辅导员日常考核、辅导员工作室管理、辅导员评优、辅导员相关制度完善,以及学生管理工作例会等相关工作。

    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崔慧慧(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)

    1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、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。

    2.负责指导各社区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及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。

    3.负责辅导员、心理委员等心理育人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工作。

    4.负责协调学生个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辅导等工作。

    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王尘尘(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)

    1.负责主题活动月等品牌活动的策划、组织与实施。

    2.负责个体心理咨询、团体心理辅导及心理热线服务工作。

    3.负责心理中心新闻宣传、信息发布及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工作。

    4.负责心理中心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招聘、培训与日常管理。

    5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